

外国人士、或台湾、澳门居民、或中国公民拥有外国永久居民身份者。需有证据随时可返该国,及过去两年拥有资产650万.
1、呈送申请表;
2、面见;
3、取得原则批准书后,6个月内进行投资,然后将有关资料送交移民局;
4、取得正式批准书;
5、全家到香港领取身份证。
1、家庭是指申请人及配偶及18岁以下子女,18岁以上子女可特殊予以考虑。
2、身份证每两年续证一次,所投资之金额不可离境或作不符合规定的转卖。(所投资如有亏损,不会影响其居留权。)
3、七年后成为永久居民后所投资金额可自由调走。
4、中国人士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后可申请香港特区护照。
1、中国内地人士须取得外国永久性身份证,方可申请香港投资移民。
(本公司可代办第三国永久居留权文件)
2、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在申请前后无犯罪记录。
3、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拥有不少于650万港元净资产。
注:投资者须要把不少于港币650万元投资于下列其中一个或同时投资于两个获许投资资产类别:
一、房地产
投资者可投资于本港的商用、工业或住宅物业,包括土地和楼花。根据计划来港居留而购买的物业,数目不限。
二、金融资产
(A)股票----以港元交易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
(B)债券----以港元为单位。
(C)存款证----由《银行业条例》订明的认可机构发行的港元存款。
(D)后偿债项----由认可机构按《银行业条例》发行,并以港元为单位的后偿债项。
(E)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C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