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一个成功的申请者必须具备CCC原则。CCC指申请必须具备Clear,Concise和Convincing。
Clear指只有重要的事实材料要求出示;
Concise指申请和申述要简明扼要,几分钟内可以看完;
Convincing指说理要按照亚里士多德式的演绎逻辑方式。如果不具备其中的任何一条,可能会拒签。
签证官对申请者没有偏见,即使拒签您一次、几次,您也总有申述机会,最终能成功。
Clear原则在材料方面,是指清楚规范,易读易懂;条理性好;书写工整,汉语手书有翻译件。
有位签证官在评述许多人的申请材料时说:"Badly organized and even in a mess" 是说很多人材料组织得很差,次序混乱,没有条理。有的证明材料用的汉语草书,别说是美国人,就是中国人看都很困难。如果签证官看不明白,不能很好地了解你,怎么能轻易给签证呢?
Clear在面试时,指观点明确,叙述条理清楚。
签证官的要求是"TO THE PIONT",意指切中要害,点到为止。有人回避签证官的尖锐问题,绕着说,让签证官不满意。有的人想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方式、方法欠妥,说了半天,签证官还是不明白。于是乎本来就很短的申述时间就这样白白浪费了。
Concise原则
Concise指材料精练, 要求在短短几分钟内能看完。
签证的材料不要求多,要精练,重点突出。很次要或牵强附会的文件没必要出示。
其实,美国签证只要求出示必要的和有说服力的材料,太多,没有主次,签证官不能抓住重点去判断你,也没有时间和心思帮你挑选材料,所以,自己一定要选出重点去出示。把重点放在上面,次重点放在下面,非重点拿在手上。一下子把材料塞给签证官,不是好的做法,除非签证官要求你一下出示全部材料。
在回答问题方面,是说要言简意赅,语言要凝练。
不要讲无关的事情,把要表达的意思压缩一下。
签证官问一个学生,你是怎么知道这所学校的?本来是由同学的亲属给联系的,他为了增加可信度,把联系的细节如数家珍,签证官越听越糊涂。
当然语言不能太省略,有人不敢多讲一句,认为言多必失,少说为佳,该说的没说,就不可能把意思表达清楚了。
Convincing原则
Convincing 指申述的时候,必须按照美国人的逻辑推理方式,巧妙避开面试的陷阱,说服签证官并使之满意。一切的落脚点就是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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