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0-21:00(免长话费)
1.所有申请人的护照首页以及所有签证页,出入境章的复印件;
2.申请人的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或者其配偶的死亡证书的公证(若有);
3.申请人国内子女的护照首页的复印件;
4.申请人所有子女的出生公证,如果有曾用名,也要做到公证里面;
5.所有申请人的出生公证,如果有曾用名,也要做到公证里面;
6.所有申请人4张护照照片规格的彩色照片;
7.证明申请人的子女有不超过一半在澳洲以外,要公证;
8.担保人填写40表格;
9.担保人的出生公证;
10.如果申请中,有孩子是领养的,要提供领养公证;
11.担保人的公民证或者护照首页以及永久居民签证页的认证件;
12.人长期住在澳洲的证明,可以是水电煤账单,税单,房产证等等;
13.申请人的结婚证书公证;
14.申请人如果服过兵役,退役证明公证;
15.担保人和申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
16.申请中18岁以下孩子的监护权公证 (除非孩子的父母包括在此次申请中)。
注:澳洲移民局在审理时会根据情况要求补充若干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