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出生的移二代,再也不用“自以为”是合法的加拿大公民了!

2018-03-16
供稿人:澳星出国Catel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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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海外出生的加拿大移民二代,你们再也不用担心会自动失去公民身份了!2月5日新修订的法案Bill C-6取消了海外出生第二代加拿大人在28岁前没有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被自动取消国籍的规定。

 

 

加拿大原移民法案中,要求海外出生的第二代加拿大人在28岁之前必须重新申请公民身份,28岁前没有申请的自动取消国籍。虽然在2009年,哈珀政府废除了该法案,但是当时并没有设定追诉期,所以在2009年前海外出生的二代加拿大人年龄超过28岁,而且没有申请保留国籍的公民,依旧失去了公民身份。

 

2018年2月5日,加拿大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长胡森(Ahmed Hussen) 宣布了新修订的法案Bill C-6,新法案致力于提高公民取得国籍过程中的公平性,对于申请人来说将更加公证。C-6修正案涉及到公民身份撤销程序变更的条款将正式实施,移民局不能再轻率的取消公民身份,申请人能否获得国籍,将根据申请人个案,由联邦法庭或者移民部长审核决定。

 

联邦移民部的通知指出:“任何可能面临被取消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个人,现在可以选择诉求联邦法院或者要求联邦移民部长做出判决,申请保留公民身份。”

 

也就是说,移民部不再一刀切取消所有在28岁前错过申请公民身份的海外第二代加拿大人的国籍,而是改为最终由第三方(联邦法院)做出最终判决。

 

 

这一法案的推出对于加籍华人来说绝对算是个利好消息。

 

一些加籍华人的孩子并非出生在加拿大,她们通常是在年幼时,随父母办理加拿大公民身份。如孩子长大后,持有父母作为加拿大公民身份的证据,不需要父母出面就可以办理身份。

 

但是如果父母过世再去办理公民身份,则会比较困难。因为没有父母本人的授权,移民部不会向子女公开父母的数据,子女将无从获得相关证明文件。

 

本以为自己已经是合法的加拿大公民了,但某一天突然发现,自己竟然不算加拿大公民。而这种尴尬的情况在加拿大时有发生。

 

Stephanie Fenner出生于美国德克萨斯州,3岁随父母来到加拿大BC省,一直生活至今。她从没怀疑过自己是一名合法的加拿大公民。但是当她准备在当地考取驾照的时候才发现,她没有书面文件,因为父母从来没有给她完成注册。至于Fenner,她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也从来没有人通知过她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另一位Anneliese Demos,2岁随父母移民到加拿大,从未离开过。成年后年年纳税,但是因为错过了28岁申请公民身份的机会,根据加拿大移民法的旧法案,在去年接到了联邦移民部取消公民身份的通知。

 

根据加拿大移民部的新法案,像Fenner、Demos这样的“身份尴尬的人”, 通过诉讼将可以继续保留加拿大公民身份。

 

 

Bill C-6是联邦公民法案(Citizenship Act)的补充条款,移民部表示还会有更多改革措施陆续出台。近期加拿大一系列政策的改革众多利好消息不断,为移民后获得公民的身份以及安居乐业创造了更加便利的条件,表明了加拿大政府对于移民的欢迎。

 

优越的福利、优质的教育、优美的环境,再加上现在加拿大对于移民的欢迎,加拿大移民在国人眼中,越来越抢手。但加拿大移民每年的申请名额有限,想要申请加拿大移民的申请人,可要抓紧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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