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EB-5 移民全解析

2025-04-22
供稿人:湖南澳星出国 联系方式:0731-8477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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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EB-5 移民的基本概念​

EB-5 移民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属于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英文简称 “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 。该签证自 1991 年开始实行,旨在通过吸引外国投资者的资金和创造就业机会来刺激美国经济发展。1993 年,美国政府在 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 “区域中心” 移民方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将原本 “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的规定放宽为 “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这一举措使得 EB-5 成为美国众多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相对较短、资格条件限制较少的一条便捷移民通道 。​

EB-5 移民项目由美国国会在 1990 年创立,最初是经过两年试行,到 1992 年升格为长期法案。而区域中心则是美国移民局(USCIS)基于促进经济增长的考虑而设计出的可获取 EB-5 移民签证的临时法案,其相关内容在 2004 年才基本完善并开始接受申请 。此后,区域中心临时法案经历多次延期,例如上一期在 2012 年 10 月 30 日到期,后在 2012 年 9 月份获得三年延期 。​

二、EB-5 移民的申请条件​

(一)投资金额要求​

  1. 一般情况下,外国移民申请人需要投资 100 万美元于美国境内的商业性企业。​
  1. 若投资标的位于目标就业区(Targeted Employment Area,简称 TEA),投资额可降低至 50 万美元。目标就业区通常是指失业率达到全国平均失业率 1.5 倍的地区,或者是人口不足 2 万的农村地区 。​

(二)创造就业机会要求​

无论是通过基本项目还是区域中心项目申请 EB-5 移民,都需要证明投资能够创造 10 个全职的美国工人就业机会。在区域中心项目中,就业机会可以是直接创造,也可以是间接创造。直接创造就业是指新企业直接雇佣美国员工;间接创造就业则包括企业供应商、承包商等因该企业运营而产生的新增就业岗位,以及通过经济模型计算得出的诱导性就业岗位(即直接和间接员工因收入增加而消费,从而带动其他行业产生的就业) 。​

(三)申请人个人条件​

  1. 主申请人必须年满 21 岁 。​
  1. 对申请人的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没有特定要求,无需具备相关背景 。​
  1. 投资人及其配偶和未满 21 岁的未婚子女均可同时申请移民,即一人申请,全家受益 。​
  1. 申请人需要拥有 50 万美元(投资目标就业区)或 100 万美元(非目标就业区)的资产证明,且资金来源合法,合法来源包括个人累积所得、赠与、继承等多种途径 。​
  1. 申请人需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

三、EB-5 移民的申请流程​

(一)选择投资项目​

  1. 投资者首先要从众多的 EB-5 项目中挑选合适的项目。这些项目涵盖不同的行业领域,如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酒店运营、制造业等 。在选择项目时,投资者需要考虑项目的可行性、盈利能力、就业创造能力以及项目方的信誉和经验等因素 。例如,对于房地产项目,要考察其地理位置、市场需求、建筑规划等;对于商业运营项目,要分析其商业模式、市场竞争力和管理团队等 。​
  1. 投资者可以通过移民中介机构、美国区域中心官方网站、项目推介会等渠道获取项目信息 。同时,建议投资者聘请专业的移民律师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确保项目符合 EB-5 移民法规的要求,降低投资风险 。​

(二)准备申请文件并提交 I-526 申请​

  1. 在确定投资项目后,投资者需要准备一系列申请文件,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资产证明文件(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明、股票证券证明等,以证明资金来源合法且金额满足要求)、投资协议、项目相关文件(如项目商业计划书、区域中心批准文件等) 。​
  1. 将准备好的申请文件提交给美国移民局,申请表格为 I-526(EB-5 投资移民申请表格,用于申请第一阶段有条件绿卡) 。美国移民局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投资者的资格条件、投资项目的合规性等 。审核时间通常需要几个月到一年多不等,具体时间取决于移民局的案件处理量和申请的复杂程度 。​

(三)获得 I-526 批准后的流程​

  1. 若 I-526 申请获得批准,投资者将进入下一阶段。如果投资者身处美国境外,需要向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简称 NVC)申请移民签证(Immigrant Visa,简称 IV) 。NVC 会通知投资者提交相关文件,如体检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并安排面试 。面试通过后,投资者将获得移民签证,该签证有效期为 6 个月,投资者需在有效期内登陆美国 。​
  1. 如果投资者身处美国境内,可以选择提交 I-485 表格(身份调整申请表格,用于以 “有条件永久居民” 或 “合法永久居民” 身份居住在美国境内)进行身份调整 。在提交 I-485 申请的同时,投资者还可以申请就业许可(Employment Application Document,简称 EAD)和旅行证(Travel Permit) 。EAD 允许投资者在美国合法工作,旅行证则方便投资者在 I-485 等候期间往来美国 。美国移民局会对 I-485 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资者将获得有条件的永久居民身份(Conditional Permanent Resident,简称 CPR),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两年期临时绿卡 。​

(四)维持投资并申请去除条件​

  1. 在获得临时绿卡后的两年内,投资者需要维持其投资行为,确保投资资金持续投入项目中,并且项目按照计划运营,创造就业机会 。在两年届满前 90 天,投资者需要提交 I-829 表格(EB-5 投资移民申请表格,用于第二阶段去除条件,由 CPR 转为合法永久居民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简称 LPR) 。​
  1. 申请 I-829 时,投资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满足了 EB-5 移民的所有条件,如投资资金已全部投入项目、项目创造了 10 个全职的美国工人就业机会等 。美国移民局会对 I-829 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投资者的临时绿卡条件将被去除,正式成为美国永久居民,获得永久绿卡 。​

四、EB-5 移民的项目选择​

目前,美国的 EB-5 移民项目大多为 “区域中心” 项目,有多个地区的项目可供投资者选择,例如南达科他州、宾州、费城、密西西比等地区的投资移民项目 。这些项目在投资金额、项目类型、风险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 。​

  1. 房地产项目:一些 EB-5 房地产项目可能涉及大型商业建筑、住宅开发等。这类项目的优势在于房地产市场相对稳定,且直观可见。然而,也面临着市场波动、建设周期风险等。例如,在经济不景气时,房地产市场需求可能下降,影响项目的销售和出租情况;建设过程中可能因各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增加成本,进而影响就业创造和投资回报 。​
  1. 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道路、桥梁、能源设施等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通常有政府支持或长期合同保障,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此类项目往往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对投资者的资金实力和耐心要求较高 。​
  1. 商业运营项目:如酒店、餐厅、制造业企业等。商业运营项目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竞争和经营管理水平。如果项目所处行业竞争激烈,或者管理团队经验不足,可能导致经营不善,影响投资移民目标的实现 。​

由于中国投资者对美国的法律、经商环境、语言、经营成本等方面了解有限,且美国政府对 EB-5 项目不提供担保,因此在申请前的风险评估和项目选择上务必谨慎 。建议投资者充分了解项目的背景信息,与专业人士(如移民律师、财务顾问等)进行深入沟通,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后再做出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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